一、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,负责拟定具体实施办法,并组织实施。
二、负责制定并实施离退休教职工服务管理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。
三、负责做好离退休党组织建设和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四、支持、配合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、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开展相关工作。
五、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调查研究和日常接待工作,及时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离退休教职工的正当意见和诉求。
六、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离退休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。
七、负责做好离退休教职工的走访、慰问、协助退休原单位做好丧事处理和善后工作。
八、负责东院老年活动中心服务管理工作。
九、负责做好离退休群众团体的服务管理工作。
十、负责离退休教职工信息的采集、管理和统计工作。
十一、完成上级部门、学校党委行政交办和各职能部门需协同完成的其他工作。